滦河内蒙古多伦段位于锡林郭勒盟南端,地处大兴安岭余脉、阴山北麓、燕山余脉交汇处,坝上草原北部,浑善达克沙地南缘,全长75公里,流域面积3863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18亿立方米。流域集中了山水林田湖草沙全生态要素,是我国“三区四带”中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

为切实发挥“河湖长+检察长”长效机制作用,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管护措施落实落细,促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近日,县委副书记、县滦河河长周涛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纳民一同前往滦河流域开展巡河工作。

巡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滦河干流起点、滦河蹬口桥段、拦御坝等地进行了实地巡查,重点查看了河流水质、岸线管护及河道周边“四乱”治理情况。

周涛对相关部门的滦河干流管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掌握河域管理现状,及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责任人解决河湖管护中出现的问题,构建河湖共管、共治、共享新格局。纳民表示,多伦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府检联动”, 依法能动高质效履职,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作用,保护好水清、岸绿、景美的滦河生态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