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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人民检察院 推进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工作
时间:2021-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成年人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聚集未成年人数量最多、时间最长,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但未成年人处在生理、心理发展的重要时间,且法律、安全意识薄弱,容易遭受不法及意外侵害,因此学校还担负着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职责。它不仅关系到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还关系到许多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校园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多伦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过程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针对加强建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涉案在校生所涉学校提出,将司法保护延伸到校园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力度,强化学校对学生的监护责任,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强与家长或监护人的沟通联系,不断强化家长和监护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四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学生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五是加强对教学楼、宿舍等场所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所提建议全部被该校采纳 

 

     为了进一步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多伦院以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实地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与党政领导专门到该校进行实地督导,查看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并听取我院所提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针对该校提出的校园不能做到完全封闭的现实困难,向在场分管副县长和教育局领导提出完善基础设施的意见建议,校方表示2021年务必争取在硬件上进一步投入,全力抓好校园安全建设。针对督导中发现校园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下一步我院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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