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支持起诉是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遭受侵害,但当事人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支持起诉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家暴受害者、消费者、城乡扶贫对象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下面让我们通过一起具体案例来深入了解这一制度:
2021年3月,某建筑公司中标某商业综合体项目后,将钢筋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包工头李某。李某招募了老乡陈某等87人进场施工,双方口头约定日薪150元,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李某以甲方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甚至切断工人联系方式。工人们仅保留了考勤表、工友证言及部分微信记录,而李某手机中的工资发放记录已被删除。
检察机关接到人社部门移送线索后迅速行动:办案检察官调取施工许可证、分包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发现建筑公司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李某,且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技术手段恢复李某已删除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其曾承认“工程款下来了就发工资”,坐实了拖欠事实。随后,检察机关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明确提出建筑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
在诉讼阶段,检察机关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立即支付80万元应急工资,李某承诺剩余7.6万元于2024年春节前付清。为确保执行到位,法院对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并将案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87名农民工在春节前全部拿到工资,其中12名困难家庭申请了司法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编辑:闫家宁
文字:丁 丁
一审:魏婉琪
二审:许 冉
三审:张瑞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