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人民检察院  
首 页     检察要闻     信息公开     检察风采     检察文化     视觉检察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聊一聊虚假诉讼
时间:2024-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张三

检察官,你好!请问什么是虚假诉讼?

检察官

“虚假诉讼”就是俗称的“打假官司”

诉讼本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之一,却有人为了发“横财”不择手段,这样的民事案件背后甚至涉及了刑事犯罪。

张三

可以具体讲一讲吗?

检察官

当然可以。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从中获得非法利益。

相关法条

民事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三

有具体的案例吗?

检察官

李某和王某协议离婚,丈夫李某为了减少夫妻共同财产给妻子的分配,故意伪造婚内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条,雇佣他人起诉自己。李某利用虚假诉讼的方式,变相敛收夫妻共同财产,以减少对妻子的财产分配。

李某的行为不但损害了其妻子王某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必须予以严厉的打击!

张三

虚假诉讼有哪些危害呢?

检察官

虚假诉讼危害很大,让某些当事人披着合法的外衣非法牟取利益,也使其他无辜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遭受损害,从而引发和激化新的社会矛盾。扰乱了正常的审判秩序,造成司法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还严重影响到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张三

虚假诉讼多发在哪些领域中?

检察官

1.多发生在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中;

2.多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特殊关系;

3.多发于简易程序案件中,且结案时间短;

4.多发生在涉财产案件中,多以欠款、民间借贷纠纷、房屋权属纠纷、离婚中的分割财产、法定继承等为主要案由。


张三

检察官,虚假诉讼有哪些常见的情形?

检察官

1.离婚案件中一方虚构共同债务逃避财产分割;

2.虚构借贷事实规避国家房产政策;

3.虚构租赁或借贷事实逃避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4.虚构借贷事实,逃避应缴税款;

5.虚构欠款事实,侵吞国有资产。

张三

如果我们遇到虚假诉讼怎么办呢?

检察官

人民检察院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的案件,可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依职权启动再审监督程序,对涉嫌犯罪的诉讼参与人依法移送侦查部门查处,任何公民发现虚假诉讼线索时,可以到检察院反映情况。

张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也终将不义而去”,以虚假诉讼的方式获取钱财,终将也难逃法网。严惩虚假诉讼既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中国检察听证网
法律法规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多伦县诺尔镇农民一条街    电话:0479-4529693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