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紧密衔接,整合救助资源,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多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教育局、人社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构建多元救助模式的实施意见》。
《意见》共19条,明确了救助范围、救助方式、职责分工、衔接流程等内容。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反馈、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应主动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调协商,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经济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办理低保、帮助就业、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多种救助措施,全力帮助被救助人走出困境。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在办理社会救助类事项时,发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情况,应告知救助申请人或其近亲属可申请司法救助并直接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接到线索后,县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并将结果反馈线索移送部门。
下一步,多伦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意见》构建的多元化救助模式为抓手,加强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间协作联动,强化拓展司法救助扶危解困保障作用,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优化,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