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3月15日正式施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7日,多伦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古树名木保护推进会,会上对上一年度我院办理的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分析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当前形势并就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古树保护“回头看”,明确古树保护共识。一季度我院对上一年度办理的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部分古树保护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踏查,重点关注古树复壮、生长环境治理等工作。推进会上与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沟通并向专家征求意见,探索减缓古树衰弱的措施方法,计划加大复壮、抚育力度,增设围栏围墙、加固、支撑等措施,让古树健康生长。规范保护措施,推动建立数字档案。《条例》明确保护第一,突出科学保护、原地保护,全链条、全方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为古树名木健康生长创造了法治条件。多伦县现存8处古树及古树群,包含2处原始森林,为详细掌握古树生长情况,推进会邀请专家对县域内古树名木资源开展普查,对现存古树生长环境及健康状况进行摸底,完善一树一档,同时建立涵盖古树图片、地理坐标、树龄、生长走势等信息的电子档案,形成数字化动态管理。每一棵古树都是历史的见证者,每一株名木都是生态的守护者。多伦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检益年轮”为号,擎起公益诉讼之盾,推动落实古树名木普查、保护措施完善、电子档案建立等工作,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生态、文化、旅游价值,同时,积极开展我县古树名木资源宣传,让全县群众更了解家乡“活”文物,更主动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编辑:闫家宁
文字:王鑫宇
一审:魏婉琪
二审:许 冉
三审:张瑞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