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让大家在平安祥和的氛围中迎接春节,1月22日,多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全力筑牢节日安全生产防线。
公检工作人员深入到金盾押运公司、烟花爆竹零售店、蒙商银行多伦县支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金盾押运公司枪支弹药库,工作人员检查了枪支弹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持枪人员是否具备资格证书,查阅了枪支出入库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整,检查了库房的安保设施,包括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报警装置是否正常使用等。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对店内烟花爆竹的运输方式、存储条件、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并叮嘱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视场地和消防安全,严禁非法运输、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在蒙商银行多伦县支行,工作人员对安保情况、人员资格和安保设备进行了检查,并对一键报警系统进行了现场测试。同时,向柜员核实客户开户时是否明确告知严禁非法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以及非法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的法律后果。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犹如一座坚实的“春节安全检查前哨站”,通过全方位、地毯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为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让人民群众能够度过安全、欢乐的新春佳节。
